借力“微仲裁” 济宁市劳动仲裁首次实现“不见面”庭审

2020-03-2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月20日上午,一起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借助“微仲裁”加“远程智慧庭审”系统在济宁市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如期开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己手机上的“微仲裁”微信小程序出现在仲裁员电脑屏幕“远程智慧庭审”系统上,一场“隔空”庭审就此开始。这是该市仲裁机构通过互联网成功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庭审前,申请人王某和被申请人代理人通过自行搜索“济宁市仲裁院微仲裁”微信小程序,以上传身份证照片并按提示读出四位数字的方式完成了身份认证。庭审规定时间开始后,两人点击“微信庭审”功能模块,三方实现视频连线。当事人庭前提交的仲裁文书、证据材料等由仲裁员操作“远程智慧庭审”系统,同步呈现在当事人手机屏幕上。仲裁员主持庭审,依次进行了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仲裁庭辩论、主持调解等法定程序。书记员即刻上传庭审笔录,当事人当场签字确认回传。仲裁员敲响仲裁槌,庭审顺利结束。

面对严峻的疫情,济宁市仲裁院及时发布疫情期间劳动仲裁事宜公告,明确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及时申请仲裁的,可中止时效,并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电话预约、EMS邮寄等多种立案方式。同时,为避免延期审理造成办案周期过长,积极探索制约互联网庭审的瓶颈问题,实地考察了法院互联网开庭实践,确定了第三方软件“仲裁机构使用,以规范为原则;当事人使用,以便捷为原则”的不同技术要求标准。在多个软件或工作模式之间反复比对,选定济宁市联通公司机构使用网页版专业系统,个人使用微信小程序的解决方案。多次与联通公司技术人员开展讨论,提出修改要求,开展线上模拟测试,确保了整个庭审程序合法、环节完备。

下步,济宁市仲裁院将加大互联网庭审系统使用力度,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立案审理不停歇,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又第一时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访问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