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刻,部分企业面临着复工复产和工人返岗的高峰期,也有部分企业因为疫情的影响迟迟无法复工复产。很多企业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不知所措,近期,青岛市劳动用工情况咨询量大幅上升。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和人社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青岛市适时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本次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法规政策篇。介绍了如员工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下,企业应如何处理好劳动关系及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确定职工的工资待遇。第二部分为风险防范篇。提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从尽量避免裁员、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加班费、合理安排年休假、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六个方面做好劳动用工工作。第三部分争议处理篇。提示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如产生劳动争议,应如何妥善应对并公布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联系地址和电话,方便当事人了解相关劳动争议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发布后,青岛市结合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重点企业工作制度,借助劳动争议调解联盟平台发挥乘数效应,广泛向有关企业劳工、法务负责人定向推送,直接服务企业数量达2500余家。在强化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指导服务的同时,也对全市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体现了全市人社部门主动服务企业,与企业共渡难关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