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印发《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2019-12-2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统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审程序衔接,近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45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疑难问题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该《意见》是继举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研修班之后,该市出台的关于裁审衔接的一项重大业务成果,对于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意见》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福利、裁审程序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在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的法律适用标准问题,统一了裁审尺度,让劳动仲裁和司法判决“声音一致”。

《意见》从制定到印发两院经过多次研讨,最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裁审衔接机制进行统一与规范,为实现裁审衔接工作的机制完善、运转顺畅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意见》更好地发挥了仲裁和诉讼两种制度的优势,形成解决争议的合力,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为在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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