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劳人仲案字(2019)第859号至第861号(受送达人:平度市洪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公告)

2019-11-0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平度市洪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瑞峰、王秀娥、许安强、谷祥保四名申请人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莱劳人仲案字(2019)第859号至第861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四名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均为:1、依法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18年3月至5月份的工资180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09时在莱州市光州东街215号仲裁庭开庭合并审理本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莱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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