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仲裁员自律意识,规范仲裁员行为,近日,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下发了《关于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就其中的《福建王某兴等人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检例第55号)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认真学习,并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在工作中依法公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该案中,仲裁员曾某明在明知当事人王某兴不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违法违规作出虚假仲裁调解书。检察机关在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该案件系虚假仲裁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最终该仲裁调解书被撤销,仲裁员曾某明也因构成枉法仲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对规范仲裁活动,有效避免枉法裁决行为,将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近年来,聊城市仲裁院立足本职,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意识,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夯实行风基础,多措并举强化仲裁行风建设,推动仲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优化仲裁程序,健全规章制度。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基础上,整合有效功能,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升仲裁机构服务水平。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工作制度的意见》《关于优化仲裁办案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从实行立案登记制、精简立案申请材料、实行一步到庭制度、完善仲裁员联系用人单位制度等方面创新举措,规范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程序,建立“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良好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仲裁办案效能。
二是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办案配合。联合劳动保障监察局从协作办案、信息共享、重大事项联动处理和建立疑难案例研讨四方面建立有效工作衔接机制,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妥善处理案件交叉问题,既分工明确,又紧密合作,在投诉维权中形成仲裁院、监察局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便捷服务。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工作作风。今年以来,聊城市仲裁院以山东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会议精神和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和座谈会等方式,不断提升仲裁行风建设水平。同时,秉承“仲裁为民”的服务宗旨,将窗口行风建设创建落实到日常办案工作中,优化办公场所,端正服务态度,细化接待工作,进一步为劳动关系双方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调解仲裁机构的良好形象。
四是制定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同邮政集团聊城市分公司签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合作协议》,使用统一的“仲裁专递”专用信封和详情单,利用邮政公司服务网络遍布城乡和服务队伍专业化的资源优势,开展仲裁专递业务,为双方当事人免费邮寄送达仲裁文书,进一步提升仲裁送达专业化水平和仲裁机构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是强化自律意识,依法依规办案。通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等措施,聊城市仲裁院要求仲裁工作人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公以避私,正以直曲,进一步增强仲裁办案透明度,确保依法公正审理案件。要做业务上的“行家”,对调解协议异常容易达成且调解金额较大、证据存在伪造可能的案件要严格审查,不能因当事人自认而降低审查标准,力争将每一起仲裁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考验的“铁案”,塑造阳光仲裁品牌,提高仲裁公信力。
今年以来,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围绕“人社政策落实年”,主动作为,强化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促行风建设。按照“一次办好”精神要求,加强管理、细化举措,形成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坚持问题导向中解放思想,在强化本领中敢于担当,实现仲裁行风建设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