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烟台市人社局与总工会、工商联、企联建立了全省第一家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工作站设在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企联设分站,使用统一标识开展工作,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承担日常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各成员单位邀请法学专家、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工会干部等人员组成特邀调解员专家库,中立、公平、公正地开展专业调解工作,为化解争议提供了“专家绿色通道”新方案。工作站运行三个多月,初显成效。
一、争议调处速度快
各工作站在争议调解过程中,突出一个“快”字,第一时间对接委托事项,第一时间指定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第一时间反馈终结书。对有调解意向的,敦促当事人尽早确定调解方案;经三次调解仍达不成一致的,尽快终结。调解周期从规定的15日缩短到平均8.5日,调解快速、高效化解争议的作用凸显。
二、争议化解成功率高
特邀调解员在开展调解工作时,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根据当事人的不同症结对症治疗,适时给出专业性建议,调解针对性、有效性强。建立联络员机制,各分站指定专人负责,由仲裁员实时对接,做好信息沟通反馈。对争议案情较为复杂的,仲裁员通过微信工作群24小时不间断指导调解或主动上门协助调解,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截至3月底,工作站调解终结68件,调解成功21件,调解率达30.88%,涉案金额259.07万元,其中2019年2月工作站的调解率达到46.67%。相较于传统调解组织年均0.23件、调解员人年均0.13件争议处理现状,工作站在争议调处数量、调解成功率等方面优势明显。
三、当事人认可度高
工作站由三方四家组成,特邀调解人员专业素养高,使联合调解工作的可信度高、说服力强、公信力强。调解成功的争议中半数当场履行到位,不需再经仲裁审查确认。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调解专业”“服务主动”“高效便民”是当事人给予联合调解工作的普遍评价,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选择进站先行调解。工作站建立以来,共接受委托调解争议70件,是同期市仲裁委受理案件数的20.17%。
成立联合调解工作站是烟台市贯彻落实部省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意见的积极探索,是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烟台市将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将专有联合调解工作标识所富含的“和谐圆满、诚信履约”的工作理念落地落实,着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调解工作“烟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