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指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DB37/T3157-3159 2018,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为全国首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列地方标准。
三项标准由省标准化研究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起草,坚持立足实际、服务长远,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纵向贯穿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全过程,横向覆盖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场所设施、人员管理、信息化等全方位的地方标准体系,在调解仲裁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人员配比及管理、场所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服务内容及要求等方面作了创新,对于破解制约调解仲裁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调解仲裁化解劳动人事关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具有了科学、统一、可操作性的调解仲裁标准和规范,将进一步推进我省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调解仲裁工作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调解仲裁事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质监局研究制定具体意见贯彻落实三项标准,确保标准逐步落地、落实、落细,全面提升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