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仲裁案件不公开审理?

2024-12-1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五条明确,在仲裁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军事秘密的,按照国家或者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经相关当事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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