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厅长信箱-详细内容

县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05

我省2020年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县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比例有所提高,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但是县级事业单位在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后,进一步对事业单位撤销合并,人员编制进一步压缩,造成了县级事业单位大多超编制运行,随着编制的减少,高级岗位数量逐渐降低,又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执行,造成了很多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取得了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但是有可能临近退休,都无法聘任到高级岗位上,由于觉得“没有盼头”,工作没有动力。2018年,我省出台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政策,在基层工作满10年、20年、30年,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即可聘用。而县一级事业单位工作量大,事业单位合并后,很多人员“身兼数职”,人员编制少,却没有相应的激励政策,省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多,高级岗位设置多,乡镇一级不受岗位限制,而县一级却成了职称聘任最薄弱的“瓶颈”。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云南、内蒙古等地为激发人才活力,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在县级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因受到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数量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先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如我省实施上述政策,可更好的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兴鲁”行动决策部署,激发县一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活力。

回复列表

回复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时间:2024-11-11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我们已转相关业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参阅,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