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厅长信箱-详细内容

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放提档补缴

发布时间:2024-11-26

山东对于没有缴纳或断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允许其在60周岁之前按最高8000元每年的标准补缴15年。但是已缴纳城乡养老保险的居民却不允许提档补缴已交年份。 以前农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普及少,大多数人都是按部就班交的低档位,账户内的积累资金很少。现在对政策了解的多了,开始重视养老保险才发现年龄大了,现在又不能补缴以前年度的差额提高档位。 这就导致了积极响应政策按时缴纳的居民不能提档补缴,反而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可以享受一次性按照每年最高额度8000元缴纳的政策支持。 这样也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性。也不利于养老保险的长期征缴。 目前,安徽、四川、湖南、江西、黑龙江等省份已经开通提档补交。也希望山东省人社厅关注到这一部分群体诉求,开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往年提档补差的通道。

回复列表

回复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时间:2024-11-26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我们已转相关业务部门(养老保险处)参阅,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