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安公司办理超龄人员工伤保险的补充情况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前期,我们向贵厅反映了保安公司根据《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为保安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办理超龄人员工伤保险时,因企业营业执照涉及“劳务派遣”业务,相关业务系统不受理材料的问题。问题反映后,贵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时与我们电话联系,答复可以办理,需到人工窗口申报,并表示将进一步强调部署,充分体现了贵厅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担当。对此,我们谨代表全省保安行业表示衷心感谢!
近期,部分市(县)保安公司向我们反映,到当地人社部门人工窗口申报此项业务时,仍然因营业执照涉及“劳务派遣”业务,无法办理。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了解此类情况,但现在都是通过系统办理业务,对于系统不受理材料,他们也没有其他好的办法。
以上问题,望贵厅予以协调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张泽浩,15863177739
山东省保安协会
2024年11月28日
回复列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本栏目只接收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请拨打省厅0531-12333统一咨询服务专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