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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详细内容

关于延长山东省婚假天数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0-30

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您好! 相较于其他省份,山东省的婚假天数仅为三天,这一政策已逐渐无法满足新婚职工的实际需求。 目前,全国婚假天数最长的省份为山西和甘肃,新婚职工可以享受长达30天的婚假,这一政策为职工提供了充足的休息和陪伴家人的时间。人口大省河南的婚假政策也颇为优厚,除了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还增加了18天的婚假,若夫妻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再增加婚假7天,总计可达28天。黑龙江婚假天数为25天,新疆婚假天数为23天,云南的婚假天数为18天,福建的婚假天数为15天,河北的婚假天数为18天,安徽和江苏的婚假为13天,北京的婚假天数为10天。 相较于这些省份,山东省的婚假天数显得较为短暂。在当前社会节奏日益加快的背景下,新婚职工面临着来自工作、家庭等多方面的压力,短暂的婚假不仅无法使他们充分享受新婚的喜悦,还可能影响他们的工作状态和生活质量。 因此,我建议山东省相关部门能够充分考虑新婚职工的实际需求,延长婚假天数,至少达到与全国平均水平相近的天数,如十天或十五天。这将有助于新婚职工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减轻他们的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回复列表

回复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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