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婚假的建议
从全国来看,至少已有25个省份已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延长婚假。但是山东作为人口大省,婚假只有三天,结婚行为并不是只存在于当地省市区(县)与当地省市区(县)的人口结为夫妻的现象,很多伴侣都来自不同的地市或省份,且不说婚后所谓的蜜月旅行,只是单从举办婚礼这个行为来看,三天的婚假不论是对于往来路程、婚礼筹备、人情答谢、新人休整等事项来说,都是十分不友好且不合理的。既然顺应政策变化删除掉了所谓的晚婚假,那么为什么不顺应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国家提高结婚率、生育率的号召进一步作出调整呢?我觉得政府既然是人民的政府,那么顺应民意,为山东人民谋福利也是非常合理的行为吧。希望相关部门能就此问题尽早做出研讨和政策的落实,全国剩余三天婚假的省份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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