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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8-05-10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推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8〕9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自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以来,我省各级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攻坚破难,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坚决打赢百日攻坚战,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许多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为肯定工作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决定对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机构(社保卡管理机构,下同)、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进通报表扬。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

市(指设区的市,下同)级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机构先进单位名单由省社保局、省厅信息中心根据上年度工作考核情况以及日常掌握情况综合确定,总数不超过单位数量的30%。

县(市、区,下同)级社保经办机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先进单位由各市社保经办机构推荐。县级经办机构按照每5个经办机构推荐1个先进的原则进行推荐;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每10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推荐1个先进的原则进行推荐,最多不超过4家(开通跨省定点医院数量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二、先进个人

各市社保经办机构和信息化管理机构的先进个人按照不超过本市负责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人员的30%评选,由各市推荐上报,先进个人要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重点突出工作业绩。各市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机构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医疗机构的先进个人人数与该市先进医疗机构数量相同。

三、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推荐上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请各市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附件2、3收集汇总后分别邮寄至省社保局、省厅信息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姚戈,电话:0531-66725323,邮箱: clijrst@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工伤保险服务处

省厅信息中心:王海兰,电话:0531-81919796,邮箱:whlrst@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附件: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鲁人社函〔2018〕92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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