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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优秀医保医师的通知
2015-02-12 字体

关于公布201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

优秀医保医师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4〕55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建立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信用档案的意见》(鲁人社发〔2011〕75号)精神,经各市认真考核评选,并经省审核,确认了全省2013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优秀医保医师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医保医师珍惜荣誉,发挥好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参保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满意的医疗服务,推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信用档案工作不断深化。

各市要加强医保医师动态管理,省里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取消其优秀医保医师称号。

 

附件:全省2013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优秀医保医师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0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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