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试点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5〕51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字〔2024〕19号)有关部署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于2025年4月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试点总结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1号)确定的试点单位。
二、总结内容
经确定的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试点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主要目标和建设完成情况、资金投入情况、组织管理体系、保障措施落实、创新特色亮点等情况,以及建设工作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三、工作程序
(一)自我总结。各试点单位对照试点任务和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试点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并对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总结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有关建设效果图、重大新闻宣传、个人案例等可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各试点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视频报送。各试点单位可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视频拍摄,包括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的全景、整体布局和环境,以及各重点区域的具体情况、使用情况,视频配备讲解。视频需清晰可辨,能够清楚地展示赋能中心的细节,且真实反映实际客观情况,不得过分修饰,并于4月20日前将视频百度网盘链接,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邮箱(MP4格式,用“学校名称”命名,横屏拍摄,时常6分钟以内,上传至百度网盘)。
(三)总结宣传。对于取得显著成效的试点单位,整理汇编典型案例,加强向上宣传报送、省内宣传推广力度。
四、工作要求
请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将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试点建设总结宣传工作,作为总结本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经验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作用,提升学校就业创业整体服务水平,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联系人:孟越、王越
电 话:0531—51788615、0531—51788616
邮 箱:myuerst@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文件下载:鲁人社函【2025】51号.docx
鲁人社函【2025】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