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培育“鲁滋鲁味•鲁艺鲁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的实施意见
鲁人社字〔2024〕9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总工会:
为推动特色技艺技能传承发展,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培育建设一批具有突出技能特色、良好市场需求和较高社会价值的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更好发展专项职业能力“微技能”,促进技能人才“稳就业”,推动特色产业“大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聚焦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劳务品牌建设、“社区微业”行动、乡村工匠培育以及“山东手造”“美食山东”品牌打造,按照“产业引领、技能筑基、资源聚集、特色发展”的原则,培育建设一批“鲁滋鲁味•鲁艺鲁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以下简称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培养评价一批有技能、接地气、肯奋斗的技能人才,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技能要素支撑。力争到2025年底,择优选拔不少于10个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省级专项职业能力品牌。
二、工作任务
(一)精心培育品牌
1.准确把握品牌定位。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可围绕某一地区、某一产业或某一群体确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技能特色,具有鲜明的地域标记、突出的技能特点和丰富的人才储备等;有市场需求,相关产业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占有率、竞争力较高,服务产业、服务就业、服务创业效果较为明显;有社会价值,能够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传承传统技艺、弘扬齐鲁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合理确定品牌内容。各市要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历史传承、文化积淀以及产业基础等,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引导劳动者发展特色美食制作技能、农业种植技术和特色手工技艺等。各市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名称应突出地域特色、技能特点和品牌特性,既可结合地区、产业、行业特点确定,也可直接使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名称。
3.深入挖掘特色项目。各市要以培育专项职业能力品牌为牵引,立足支撑乡村振兴建设、特色技艺传承、小吃经济发展的农业技术、传统技艺、特色技能,围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的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不断满足新业态、新技术和劳务品牌、地方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需要和就业创业需求。
4.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市要结合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实际情况,建立多方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发现—培育—提升”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细化任务、明晰责任、创新举措,汇聚多方资源,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到位。
(二)精细发展品牌
5.增强人才培养实效性。发挥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资源优势,围绕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技能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发特色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养培训。采取校企合作、工学一体、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等方式,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研学体验等模式,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信息推送,引导有就业意愿、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符合条件人员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6.扩大考核评价覆盖面。紧密围绕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培育计划,动态发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征集一批具有专业度、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鼓励引导相关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和“社区微业”技能劳动者积极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增强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整体技能含量。按规定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7.提高就业服务匹配度。积极探索“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模式,融合推进“社区微业”行动、零工市场建设,帮助技能劳动者实现“家门口”就业。挖掘培育具有专项职业能力特色的劳务品牌,借力东西部协作、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订单式”培养等方式,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品牌规模化输出。加大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岗位资源推送力度,促进专项职业能力品牌供需两端精准对接。
8.强化创业政策支撑力。鼓励专项职业能力从业人员发挥技能优势创新创业,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支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创业项目按规定入驻创业园区、创业街区等创业载体,激发技能创业、技能创富活力。
(三)精准赋能品牌
9.举办技能竞赛。鼓励各市选择覆盖面广、特色性强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依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组织举办各类技能竞赛,加强经验交流、技艺切磋和技能展示,提高专项职业能力品牌知晓度和影响力。
10.强化技术支持。鼓励各市组建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发展联盟,开展人员培训、质量管控和技术交流等活动,探索联合考核、互相督导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路径,推动实现互补、互利、共享、共赢。发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桥梁纽带作用,加大跨省、跨市交流合作力度。
11.发挥典型效应。充分发挥专项职业能力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择优选拔一批省级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实现“培养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对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培育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的技能人才,支持其申报乡村工匠名师、“山东手造工匠”等。
12.促进技能发展。积极培养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技能带头人,支持其设立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艺传承、技能革新和工艺创新,使专项职业能力更加符合市场需要、生产需求。对反映新技术、新趋势、新需求发展变化,具有一定规模从业人员,专业和技能相对成熟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支持开发新职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到培育专项职业能力品牌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改革、服务发展、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工会等部门参与,协同发力,共育共建,推动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培育取得实效。
(二)持续发现培育。各市要持续发现、培育品牌,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新增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情况。要明确品牌名称、品牌优势等内容,填写《“鲁滋鲁味•鲁艺鲁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情况表》(见附件),首批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情况于2024年12月底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营造浓厚氛围。综合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融媒体,围绕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传播技能文化,弘扬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附件:“鲁滋鲁味•鲁艺鲁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情况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总工会
2024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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