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街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4〕4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山东省创业街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
山东省创业街区建设工作方案
“山东省创业街区”是指以产业特色显著、青年创业者集聚、新业态消费场景丰富的街区为载体,通过搭建创业赋能中心,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形成创新创业活力蓬勃、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经验可复制推广的创业引领区域。为打破原有封闭式的楼宇创业、园区创业等传统模式,打造开放、多元、可持续的创业生态新领域,根据《2024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30号)、《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就办〔2023〕13号),就开展山东省创业街区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依托现有资源,优化业态布局,突出服务保障,鼓励各方参与,建设一批创业者集中、资源集聚、服务集成的山东省创业街区,将其打造成全省促进就业创业的新平台,展示创业服务成果的“金名片”,实现一区多业、特色鲜明、生态良好、持续繁荣、多方受益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集约,合理定位。明确创业街区布局定位、个性特色、业态规模和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创业街区建设,提高创业街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做到盘活存量、做优增量、释放空间、激发活力,将创业街区打造成精品项目和民生品牌。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既要全面谋划、注重长远,又要量力而行、量力而为,还需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可依托发展改革、商务、文旅等职能部门认定的特色小镇、步行街、历史文化街、旅游休闲街等特色街区,赋予创新创业要素,打造特色鲜明、开放包容的创业新地标。
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发挥规划布局、政策支持、优化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作用。注重政地联手互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创业街区运营机构、创业实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建共享格局,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三)工作目标
2024—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选取20个左右创业街区作为试点,探索创业街区建设典型经验;根据试点情况,总共建设60家左右山东省创业街区,形成街区管理完善、创业资源集聚、经济业态丰富、拉动消费明显、彰显城市区域特质和创新精神的创业街区矩阵。
二、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专业的运营机构。创业街区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具有较强的营销推广能力。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健全规范,具有专业的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创业实体提供高效的信息化服务。设有场所固定的创业赋能中心(可依托政府创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设立,也可单独设立),聚集就业、创业、人才、社保等公共服务,配备至少2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为创业实体提供政策咨询、导师帮扶、培训赋能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二)有丰富的经济业态或特色产业。创业街区经济发展环境好,资源要素活跃,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丰富,创业活动多样,青年群体创业者集聚。各市结合当地人力资源优势,打造以高校毕业生青年群体、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人群为创业实体的特色街区;或立足“特色场景”打造,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链条,培育引入服务产业链的上下游市场主体入驻,实现“补链”“强链”,打造特色产业街区。
(三)有较强的吸纳带动就业能力。创业街区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创新、创业、就业良性循环。设立一定数量的创业见习岗位,招用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与创业准备活动,积累创业经验。街区内至少有100家创业实体,年度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定期举办创业赋能提升活动,年度开展针对创业实体的就业创业指导、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活动10次以上;创业活跃度保持在80%以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满意度不低于90%。
(四)有精准的帮扶机制。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健全帮扶机制,建立帮扶台账,定期跟踪走访,对创业街区内创业实体精准把脉、精准施策、精准提升。创业实体划分为品牌企业、成长型企业、初创企业等不同类型,提供贷款融资、人才引进、人力资源等精细化服务。
(五)有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创业街区对当地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人才、资金、资源充分汇集,构建创新创业发展新高地,形成“培育一个、影响一片、带动一方”的良好局面;积极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推动当地更多群体参与创业;大胆探索、注重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山东省创业街区建设工作,争取将其纳入当地政府重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典型选树,结合创业数字IP形象“喵小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创业街区内“想创业、敢创业、创成业”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支持保障。支持在创业街区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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