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3〕10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评估和公开公示,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审核同意,现将山东省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须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当地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加强监管和服务,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机构取消其资质。
附件:山东省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处)
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3】105号.docx
鲁人社字【2023】10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