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青岛市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
通知
鲁人社函〔2022〕3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省、市人社部门综合评估、公示,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现将青岛市技师学院等30所技工院校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结果予以公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有关院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健全工作制度,严格组织实施程序,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内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工作。各有关院校的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评价效果,将作为进一步申请认定职业(工种)、等级调整的重要依据。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事前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等问题的院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xls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处)
文件下载:1.鲁人社函〔2022〕37号.pdf
2.鲁人社函〔2022〕3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