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统一和我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1-01-05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统一和我省特色公共就业

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18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2021年全国统一和我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全国统一和我省特色公共就业

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21年在全省统筹开展10项全国统一和5项我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全国统一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21年1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021年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年3—6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民营企业招聘月。2021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五)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5月16日,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六)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1年5—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七)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8—9月,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八)就业扶贫行动日。2021年10月17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动员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九)金秋招聘月。2021年10—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二、我省特色活动安排

(一)“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系列活动。2021年3—6月,9—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高校,面向全省各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宣讲、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高效对接、顺利就业。

(二)山东省2021年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21年3月上旬,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妇联开展,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进一步拓宽女性就业渠道。重点服务下岗失业妇女、女农民工、农村贫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女性群体。通过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专项招聘服务、专项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体验等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女性就业创业技能,让更多女性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特聘行动。2021年5—7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高校,集中开展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向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推荐符合其需求的就业岗位,力促应届残疾高校毕业生实现尽早就业。

(四)“鲁力同新”新经济促就业专项服务活动。2021年8—9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阿里巴巴、到家、滴滴、美团、顺丰等知名数字平台经济企业,为重点群体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就业、居家就业、自主创业机会,带动地区特色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

(五)退役军人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2021年10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开展,面向驻鲁部队即将退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服务需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依托省市公共招聘网和退役军人部门网站、强军网(军网)等网站同时发布用人信息和退役军人、部队随军家属求职信息,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及举办专项活动的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市场服务等工作,促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经费保障,组织开展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丰富内容。各市要拓宽活动渠道,创新活动手段,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入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多样化就业服务,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本地化活动。

(三)确保安全。各市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要重视做好信息安全,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要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四)强化宣传。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制作并向社会公开活动月历、日历。运用全媒体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2021年全国统一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2.2021年山东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附件1

 

2021年全国统一公共就业服务

专项活动月历

 

序号

名称

时间

开展部门

活动对象

1

就业援助月

1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2

春风行动

2—3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

3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

3—6月

9—11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

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

民营企业招聘月

4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

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

5

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

5月16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

残疾人

6

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

5—7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

7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

8—9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8

就业扶贫行动日

10月17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脱贫人口

9

金秋招聘月

10—11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

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

10

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11月下旬一12月上旬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22届髙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

 

附件2

 

2021年山东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

专项活动月历

 

序号

名称

时间

开展部门

活动对象

1

“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系列活动

3—6月

9—12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高校

我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2

山东省2021年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3月上旬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妇联部门

下岗失业妇女、女农民工、农村贫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女性群体

3

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特聘行动

5—7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高校

残疾高校毕业生

4

“鲁力同新”新经济促就业专项服务活动

8—9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重点就业群体

5

退役军人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

10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驻鲁部队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

 

下载文件:1.鲁人社字(2020)188号.doc

2.鲁人社字(2020)188号.pdf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