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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7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0-09-18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75号文件进一步

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0〕6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扶贫开发办(扶贫办、扶贫协作办):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75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提出“24511”的具体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两类”帮扶目标群体。要建立健全面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全过程帮扶机制,使有就业意愿的都能实现就业或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即时帮扶人口中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两类群体全面就业到位。

二、建立“四清”就业帮扶台账。要完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数据库,依托现有就业信息平台,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和“一生一策”针对性帮扶,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

三、每人“五岗”信息精准推送。要完善就业信息精准推送机制,统筹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通过短信息、微信群等,向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推送5个符合其需求的针对性岗位,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四、配备“一名”职业指导师。要为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确定一名职业指导师,讲解就业形势政策、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引导贫困家庭毕业生提高求职能力,明晰就业政策,尽快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掌握“一种”专项技能。要将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向贫困家庭毕业生倾斜,对有培训需求的全部纳入培训计划,支持参加“互联网+”培训、专项能力培训、以工代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使贫困家庭毕业生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对有创业意愿的全面纳入创业培训,安排创业导师全程指导,并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使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得到较大提高;对有见习需求的全员纳入见习安排,提供适合的见习岗位,优先推荐见习单位留用。

各市各高校就业精准帮扶工作联系人请于9月16日前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落实本通知相关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王奇伟

联系电话:0531-86900931

电子邮箱:wqwrst@shandong.cn

省教育厅

联系人:任永红

联系电话:0531-81676767

电子邮箱:xs2002jy@163.com


附件:人社部函〔2020〕75号.pdf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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