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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就业创业“双新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6-22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出版集团

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就业创业“双新成果”

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7〕108号

 

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深化高校就业创业理论与实践改革,提升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出版集团联合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就业创业理论研究新成果与实践改革新成果(以下简称“双新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全面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题,通过项目评选,在我省高校培育一批就业创业理论与实践改革优秀成果,推出一批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的优秀师资,以点带面,着力提升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引领和推动全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组织指导

成立省高校就业创业“双新成果”项目评审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夏鲁青副厅长、山东出版集团山东人民出版社社长胡长青担任主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山东出版集团山东人民出版社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邀请部分专家学者为成员。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山东出版集团山东人民出版社相关同志参加,负责日常工作。

三、项目设置

结合全省各高校就业创业理论与实践改革实际,每年遴选立项50项左右就业创业“双新成果”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5项左右,以就业创业指导用书为主;一般项目35项左右,以论文为主。

四、项目申报

(一)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3年以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就业创业指导职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独立组织和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课题研究工作。部、省级就业创业指导专家资师团队成员优先参评。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紧跟高校就业创业改革步伐,符合最新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理念,反映高校就业创业理论与实践创新方向,体现山东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特色,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实践性。

五、项目评审

项目由省高校就业创业“双新成果”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六、立项支持

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给予经费支持。

七、成果推广

(一)资助“双新成果”出版,“双新成果”出版后可作为人社部门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培训推荐用书。

(二)“双新成果”负责人列为省级就业创业指导师资库师资,作为人社部门就业与创业指导人员培训教师,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就业创业指导师资评选。

八、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山东省高校就业创业“双新成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于7月25日前报送至省高校就业创业“双新成果”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申报表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地址:http://hrss.shandong.gov.cn/。

省高校就业创业“双新成果”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奇伟

联系电话:0531-86900931

电子邮箱:sdgxsxcg@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邮编:250014


附件:山东省高校就业创业“双新成果”项目申报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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