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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2016-08-31 字体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乐业山东”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5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08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15年年初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15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四)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因病致贫家庭成员、失地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四、活动目标

此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坚持“宣传到区、走访到户、登记到人、帮扶到位”的原则,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以构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信息库”和“企业岗位信息库”等“两库”为基础,注重动态更新,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面纳入就业信息监测体系。

(二)以“两工作日限时就业援助”为要求,在两工作日之内做好就业信息提供3个岗位、技能培训提供2项选择、创业扶持提供1次专业服务,做到“一人一策,分类帮扶”。

(三)以构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针对困难人员开展“全方位”服务,援助内容“全覆盖”宣传,援助措施“全过程”跟踪,实现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切实让服务对象满意、让吸纳企业满意、让社区群众满意。

五、活动内容

(一)摸底排查,做实“两库”。活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发动,认真做好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启动开展“社区大走访”活动,各级要抽调精干力量,深入摸清社区内需要就业援助的对象底数和企业用岗信息,积极构建动态更新的“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信息库”和“企业岗位信息库”。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按照“宁多勿缺”的登记原则,尤其对辖区内新增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全面登记认定,紧紧围绕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排查到人、实名登记、信息入库,并同步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

(二)汇聚合力,分类帮扶。各地在活动期间要发挥社会合力,充分调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发挥各地职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等就业有关师资队伍作用,集中做好帮扶工作。各地要以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单位,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援助服务,对亟需就业的困难人员,要给予不少于符合其基本求职意向的3个就业岗位;针对急于提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要提供不少于2次可供挑选的培训机会;对于想实现创业困难人员,要提供1个创业项目,帮助提供1处创业场地,协助办理1笔小额担保贷款。

(三)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各地要将活动宣传作为就业援助月的工作重要内容。在活动期间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平面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对援助活动主题内容、求职信息、成功案例等进行广泛宣传介绍;强化活动载体宣传,各地要利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的各类招聘会,使辖区内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及经办机构,使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及具体要求;强化基层平台宣传,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针对办事的服务对象对政策进行解疑释惑,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四)做细回访,注重实效。要利用政策汇集优势,集中时间为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各地在活动期间要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援助对象等方式,对所辖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要及时对专项活动中已援助的对象进行回访,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搞好援助后续服务。要注重总结经验,改进活动形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为援助对象提供形式多样的高效优质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2015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要通过活动使就业困难群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努力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领导。各地要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定期援助与不定期援助相结合,统筹安排,务实节俭,注重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共同推进活动开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摸查家访、政策落实、发动宣传和具体援助帮扶工作。

(三)及时总结。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于2015227,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王玉泉

联系电话:(053186011286  86905013

    省残疾人联合会   刘光顺  周振华

    联系电话:(053186158955  8615888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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