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社部函〔2013〕251号文件
开展2014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3〕70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安排和部署,2014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定于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开展。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4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2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是人社部门、残联系统关爱特困群体的重要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这项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当前推进民生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精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务求活动简洁实效。各地要本着形式简洁、务求实效的原则,对本地区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进行认真部署安排,加强有关单位协调配合,优化服务质量,细化活动环节,保证活动期间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各项扶持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三、强化舆论引导宣传。各地在活动中要注重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就业典型,打造工作亮点,注重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于2014年2月14日前将专项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纸质版)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残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王玉泉
电 话:(0531)86011286 86905013
邮 箱:wangyuquan2010@163.com
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刘光顺
电 话:(0531)86158959 86158913
邮 箱:lgs8959@126.com
2013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