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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扶贫工作情况
2016-08-29 字体

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充分扩大贫困人口技能扶贫、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将扶贫资源配置到户到人,做到“登记一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和“每人有保险、每户有保障”,解决好扶贫“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精确识别、全员登记,解决“扶持谁”的问题。从人社部门扶贫角度出发,对全省181.3万贫困户、394万贫困人口,找准致贫原因,进行精确识别、全员登记,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对有劳动能力但缺乏技能的贫困人口,通过强化技能培训,把提高技能素质、顺利实现就业作为根本措施。第二类是对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贫困人口,通过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促进企业单位吸纳就业、鼓励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等办法,实施就业扶贫。第三类是对非劳动年龄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一步加大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力度,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由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

二、精准发力、靶向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一是健全资源整合的技能开发扶贫机制。实施“山东省技能扶贫计划”,2005年以来,免费帮助城镇低保家庭和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累计招收技能扶贫学生6.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制定实施“百乡千村万人培训”和“农民职业化培养工程”,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每年最高达1800元。二是建立因人施策的就业精准扶贫机制。组织“走千户访万家”人力资源状况调查摸底行动,全面摸清全省重点贫困村贫困户劳动力的基本情况,逐村逐户制定扶持政策、落实具体项目。2012年来,共促进贫困村转移农村劳动力48.1万人,培训33.2万人,贫困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3.6万元,同比提高9%三是形成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托底扶贫机制。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连续四次提高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更加注重重度残疾人和困难群体的参保政策落实。在全国率先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进行整合,实施全省统一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包括贫困村所有建档立卡农户在内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精细落实、对口帮扶,解决“谁来扶”的问题。一是上下联动,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省人社厅成立专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起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机制。2012年以来,连续四年将就业帮扶工作列入省政府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二是对口帮扶,广泛建立系列对接帮扶制度。一方面,建立起贫困村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贫困乡镇与技工院校和定点培训机构的对接帮扶关系,下达对接任务,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另一方面,抓好“三支一扶”引智帮扶。2011年以来,共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9846人,其中,支农1663人,扶贫 1832人,主要安排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从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水利项目等农村基层事业发展和扶贫服务工作。三是以点带面,打造连片扶贫攻坚工作模式。按照先行试点、打造模式、逐步推广的原则,确定以泰安市东平湖库区移民就业扶贫、省人社厅对口帮扶的鄄城县五个帮包村作为试点,推动试点地区率先完成扶贫攻坚重点目标,探索扶贫开发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创新。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继续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实施“3+2+2”组合拳,即转移就业创业扶贫一批、技能培训扶贫一批、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扶贫一批“三个一批”;强化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两项保障”;发挥“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两支力量”,打赢脱贫攻坚硬仗,让全省贫困群众能够有好工作、有好收入、有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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