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关于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6-06-30 字体

关于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6〕8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配合推进全省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7号)的贯彻落实力度,集中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系列宣传活动,经研究,定于7月份在全省举办“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以全省及各地出台的新一轮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为契机,聚焦重点政策,突出精细化、精准化宣传,创新宣传手段,围绕扶贫开发的中心任务,坚持成果宣传、政策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四位一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掀起新高潮,在全社会营造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6年7月。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7号)、《山东省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方面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

(二)宣传我省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新成效和新亮点。

(三)宣传我省实施的转移就业扶贫、助推创业扶贫、精准培训扶贫、人才支撑扶贫、全民参保扶贫五大行动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和项目活动。

(四)宣传“扶贫车间”、“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等我省特色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成效和经验。

(五)宣传贫困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创业扶贫实现顺利脱贫的好典型。

四、宣传形式

(一)编印宣传材料。各市根据省里出台的扶贫政策文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编印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手册、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免费向贫困人口发放。

(二)开设网上专栏。省厅在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rss.shandong.gov.cn设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专栏。各市要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首页开设专栏,全方位刊发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目录、政策问答和申请流程等内容。

(三)用好服务窗口。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优势,普遍设立扶贫政策咨询窗口,摆放、张贴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材料,主动接受政策咨询、问题反映,解答并回复群众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

(四)运用媒体宣传。邀请全省主要媒体到乡镇或企业进行参观采访,通过媒体的角度传播先进脱贫经验和扶贫做法。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挥其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第一时间发布扶贫工作信息,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互动交流,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五)强化政策培训。各市要逐级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培训,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完成对地市、县区就业工作人员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员的政策培训。

(六)强化公益宣传。有条件的市可委托社会传媒力量,通过制作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以及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知识竞赛、摄影图片展等,加大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要充分认识“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宣传月”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保障宣传经费支出。

(二)务求实效。要突出重点,分类宣传,着力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宣传方式,在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加强新媒体的开发运用,善于借助专业力量,形成宣传合力。

(三)及时报送。各市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工作动态,以信息、简报等形式报送省厅,省里将择优刊发。

(四)做好总结。各市请于“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宣传”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本市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省厅。

联系人:陈再彬刘明春

联系电话:0531-86150090(传)

电子邮箱:sdncjy@163.com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3日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