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鲁人社函〔2016〕12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
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
绩效考评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的通知》(以下简称《五年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培训项目管理,规范培训资金使用,定于2016年2月至3月开展2015年度《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公平”的原则,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实效,合理使用考核成果。
二、考评对象
2015年承担《五年规划》培训项目的1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和定点培训机构,其中包括承担山东省监狱系统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
三、考评内容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省厅下达的《五年规划》培训项目和“春潮行动”培训任务目标,主要包括各类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数量、培训合格率、取证率(职业能力鉴定证)、培训后就业创业率等。
(二)规划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培训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培训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培训群体参与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情况;培训机构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情况;培训教材规范使用情况;创新培训工作情况。
(三)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情况。采用日常工作考核和现场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五年规划》培训机构招投标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年终绩效考评及成果运用情况;培训人数、就业去向及就业(创业)率情况;职业培训补贴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四)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培训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情况;补助资金(市、县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拨付职业培训补贴情况、专款专用情况等。
四、考评办法
绩效考评采取市地自查和省级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小组将委托会计师事会所对17个市进行实地考核。
(一)各市自查。各市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对所辖市直、县(市、区)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自查报告,连同相关资料于2016年2月底前,报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二)现场实地考核。2016年3月1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相关处室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考核小组,分赴17市进行考核。考评严格按照实地考核规范,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考查、现场抽查、电话访问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培训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创新情况。
五、考评评价运用
2016年3月底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综合各市自查情况、省里现场实地考核情况,按照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汇总考核成绩,并在全省通报。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全省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中日常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分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等的重要依据。凡是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行为,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附件:1. 2015年度“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五年规划(2014-2018)”绩效考评评分表
2. 2015年度“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
能力培训五年规划(2014-2018)”综合情况汇总表
3、2015年度山东省监狱系统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职业
技能培训情况表
2016年2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