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关于2014年度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
2016-08-25 字体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20154月至5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对172014年度“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以下简称“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工作情况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通过市地自查和省级复查两个阶段,对全省1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一)市地自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制定考评方案,联合成立领导小组,依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和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考评,认真总结了“培训项目”实施以来在创新培训政策、培训模式、机构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自查过程中,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机制、科学设计、严格考评,形成了详实的考评报告。

(二)省级复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对各市考评报告全面审核,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委托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山东光大恒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每市不少于50%的标准抽查各县(市、区),每县(市、区)检查全部培训机构的要求,对全省16个市(青岛自查),68个县(市、区),561个定点培训机构的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定点培训机构建设与管理情况和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复查。3家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实地考查、现场抽查、电话访问等形式进行复查,全面掌握了各市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和经验做法,准确了解各市自查工作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2015年培训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提供了依据。

二、培训项目取得的成效

(一)培训规模持续扩大。2014年,全省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16.79 万人,其中组织就业技能培训95.28万人,创业培训21.51 万人,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102%;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开展技能和高级技师培训5万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8.3万人。

(二)培训质量显著提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培训项目合格证书人数112.1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6%以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79.73万人,占培训合格人数的68.2%,其中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65.62  万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10.11万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4万人。

(三)专业设置日趋科学。各市顺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劳动者愿望,在培训专业设置上更加灵活,在课程安排上更加贴合学员情况和实际应用。据统计,各市共开展专业培训200多种,其中电子商务、数控加工、家政服务和电商创业专业比较热门,成为培训主流专业。

(四)培训机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分布广、工种全、市场感受力强的特点,搭建技能人才培养的社会化平台。各市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形式确定定点培训机构1347个,其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666个,开展各类培训近62.46万人,涌现出一批如“山东蓝翔”、“阳光大姐”、“山东星火”等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年培训过万人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职业培训的热情不断高涨

(五)培训资金投入逐年增加。2014年,省、市、县三级共投入财政资金6.79亿元,其中省级 4.5亿元,占总投入的66.2%,比2013年增加75%;市级1.53亿元(包括失业保险扩大支出0.68 亿元),占总投入的22.5%,比2013年增加240 %;县级0.76 亿元,占总投入的0.11%,比2013年增加170 %。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总支出4.5亿元,结余2.28亿元。

三、培训项目实施情况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实施“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将全省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纳入项目化管理轨道,建立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形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职业培训工作格局。

(一)培训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普惠制度初步建立。先后制定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35号)、《山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09-2013)》、《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14106号)等“一个意见、三个规划、一个行动计划”,职业培训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已基本享受到普惠性的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二)打破区域界限,扩大培训范围。进一步打破省内地域限制、部门限制,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省内跨区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在就业地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014年全省实际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人数73.08万人,支付职业培训补贴4.5亿元。

(三)推行“四单式”培训,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全面推广“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通过与用工企业、定点培训机构分别签订就业和培训协议,摸清重点企业和新进大项目的企业用工需求、技能需求。定点培训机构根据企业用工培训订单,区别不同对象、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引导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能力选择培训项目,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同时,推行“培训学校+龙头企业”、“培训基地+就业基地”等模式,通过“定单、定向、定位”的“三定”方式进行培训,注重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培训有效性和就业稳定性。

(四)政府购买成果,坚持项目化运作。通过政府采购招标,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内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承担政府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竞争择优、社会公示”的原则,明确要求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从源头上确保了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符合要求。同时,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实施培训项目,统筹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资金实现补贴培训,制定了全省统一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省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补助资金构成。2014年,市、县两级财政筹集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市有青岛、潍坊、济宁、威海、莱芜等市;全省人均职业培训补贴603元,比2013年增加55元,职业培训补贴达到800/人的有济南、青岛、济宁、东营、威海等市。

(五)开展校企合作,加强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共同发展,实习与就业一体,实现校企互利双赢。协调有关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技工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在全省技工院校遴选确定28个专业进行省级一体化教学试点,组织实施技工院校百强专业建设和省级示范专业群建设项目,提高技工教育发展水平。以提高品牌效应和培养质量为核心,精心遴选培训基地,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大幅提升培训层次和水平。

(六)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依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内外网信息互通的就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从报名、培训、考核、就业、资金申请到补贴全过程网上管理。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将当地培训情况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来自学员、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同时,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日照、临沂等市运用现代化信息监控系统对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建立培训项目社会化管理机制,完善对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县(市、区)绩效考评情况进行检查,作为下年度项目实施、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从绩效考评情况看,我省培训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成绩,能满足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基本需求,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培训专业设置与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不匹配。从目前培训情况看,培训方式单一、培训专业设置集中,难于同时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需求,特别是近年来各市引进大项目对技能培训的需求过于专业,传统培训专业不能满足用工需求。同时,培训机构因资金投入低、实训能力不强等原因多选择初级技能培训,高层次、精细化培训较少,致使培训层次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个别地方重培训数量,职业技能鉴定把关不严,培训人员能力不能满足企业用人需求。

(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培训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以生存、改善生活为目的,安于现状不愿意参加培训,企业新录用职工在不影响企业生产情况下参加学徒培训,时间得不到保障,参加积极性不高。另外,部分企业缺乏长远发展意识,对在岗职工提升技能培训,存在着“培训时怕误工、培训后怕跳槽,”的思想顾虑,企业对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性不高。

(三)社会培训发展不平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是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金投入少、培训层次低,大多数培训机构满足不了政府购买培训的条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我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虽然在培训师资、设施、设备和资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受置于就业资金属地化管理和校区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等原因,优质培训资源利用率低。

(四)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与资金结余矛盾并存。从考核情况看,省级拨付培训补助资金使用不足,市、县两级配套资金落实难,未达到全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800/人的市有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2个市,导致培训机构培训积极性不高,培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培训层次难以得到提升。

同时,从考核结果看,全省培训资金结余达2.2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结余1.82亿元,市级结余4096万元,县级结余532万元。结余资金超过2000万的市有烟台、潍坊、济宁、德州、聊城等市。结余原因主要是:2014年为培训项目实施第一年,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开展晚,影响培训工作和资金拨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中“6个月就业期”的考核指标要求严格,影响资金拨付进程。

(五)培训考核等监管手段不到位。由于培训监管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管缺少手段、监管机构人员不足等原因,职业培训无法真正实现全程有效监管。部分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偷工减料、冒名顶替被培训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各市要依据绩效考评的相关情况,继续组织好2015年度相关工作,强化培训实名制管理,加大对培训过程的监督力度,简化培训补贴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培训质量,使全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各市要根据通报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复查中出现问题进行整改,加快资金拨付,完善培训资料,收回错误发放的培训补贴资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5519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