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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 2011年度山东省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进行认定的通报
2016-08-25 字体

关于对 2011年度山东省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进行认定的通报

 

鲁人社字〔2012〕231号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创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 2010年以来,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省开展了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宣传落实就业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实现基层就业服务精细化、制度化、长效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鼓励和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社区就业服务功能,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质量,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14号)要求,经评估验收,现决定认定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街道十亩园社区等106个社区为 “2011年度山东省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希望认定的社区,戒骄戒躁,不断创新,再创佳绩。其他社区要以他们为榜样,加大力度,健全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1年度山东省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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