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山东省总工会 |
共青团山东省委 |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
关于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创业大赛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4〕38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创业新机制的要求,深入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更多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定于2014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联合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搭建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平台,传播创业文化,分享创业经验,凝聚创业力量,弘扬创业精神,激励更多城乡劳动者开启创业理想、开展创业实践,积极构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二、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 圆梦齐鲁
三、组织领导
大赛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主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山东省创业促进会支持。
山东公共创业服务网(www.sdggcyfw.com)作为大赛官方发布平台,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山东商报为大赛合作媒体。
为加强对大赛的组织领导,成立山东省第二届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大赛筹备和举办期间,组委会启用“山东省创业大赛组委会”专用章。
四、参赛对象和条件
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工商注册时间5年以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具体参赛条件为:
(一)创意团队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含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未工商注册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
2.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团队需3人以上;
4.预计赛后1年内成立企业。
(二)初创企业
1.创业时间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创造就业岗位5个以上;
5.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成长企业
1.具有高成长性,发展稳定的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企业工商注册5年以内,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以上;
6.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创业项目
1.以信息、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为主;
2.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拓展空间大;
3.开发成本较低,适合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自主创业;
4.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大赛流程
本次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赛(7月至9月)。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共青团和妇联自行组织进行。共计21个分赛区,分别是17个市级创业赛区、1个工友创业赛区、1个青年创业赛区、1个妇女创业赛区、1个高校创业赛区,通过项目展示、专家提问、综合现场投票、人气比拼等多种形式确定获胜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二)决赛(10月-11月)。决赛分为创意团队、初创企业、成长企业和创业项目四组,由省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邀请专业机构共同筹办,各分赛区选派选手参加。参赛代表的个人成绩在计算个人名次的同时,计入分赛区的团体成绩。
1.尽职调查和辅导(10月中旬)。由各分赛区负责对推荐进入决赛的团队、企业和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进行参赛辅导。
2.推荐报名(10月下旬)。决赛参赛团队、企业和项目由各分赛区推荐,每个赛区推荐创意团队、初创企业、成长企业和创业项目各一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部分组别参赛。第一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已获奖选手不能以相同创意、企业、项目参赛。
3.决赛(11月)。通过“现场展示+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综合比赛,分别产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成长企业和创业项目的一、二、三等奖和特别奖,并举行现场颁奖典礼。决赛参赛代表必须是团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
技术要求、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入围奖、竞赛奖、组织奖。
1.入围奖。入围省创业大赛决赛的团队、企业和项目全部获得创业政策支持。同时,由相关合作媒体从大赛获奖企业和团队中评选发布山东省创业大赛最具创意创业团队10个、最具创新精神企业家10名、最具成长潜力企业10家和最具投资价值创业项目10个。
2.竞赛奖。决赛的现场展示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由5名以上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所有评委打分加总算平均分计入成绩,成绩现场公布,确定一、二、三等奖和特别奖。按等次给予资金奖励,并获得创业政策支持。
3.组织奖。设立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根据各赛区组织领导、赛程推进、选手质量、宣传报道等确定名次和奖项,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奖牌及荣誉证书。
各奖项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二)获奖后的支持政策
1.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2.可享受省级创业导师提供的“一对一”创业辅导;
3.将创业项目纳入山东省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
4.推荐在山东省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落实3年内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
5.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6.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50万元—300万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7.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8.地方政府和机构对入围团队、企业、项目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举办山东省创业大赛是深入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创业政策、展示创业成果、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对创业大赛的组织领导。各市要提高认识,成立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制定大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选拔。认真制定和落实大赛工作方案及比赛规则,体现大赛广泛性、群众性和专业性。要积极争取制定和落实获奖选手的表扬、奖励政策和规定,充分调动创业者参与的积极性。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逐级竞赛和推荐,选拔出代表本地区、本系统水平的优秀选手参加决赛。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带领推荐选手参加决赛和相关活动。要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选手和大赛质量。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做好创业大赛的舆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创业大赛的目的、意义、目标、步骤和要求,以及国家、省、市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报道创业大赛进展情况,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全面宣传展示创业工作成果,对获奖以及比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企业和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结合实际进课堂、上讲台,发挥获奖选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请于7月25日前将本赛区创业大赛方案及负责大赛组织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并于本赛区创业大赛启动后的每周五报活动进展情况。
联 系 人:赵建旭 鹿斌
联系电话:0531-86906088 86905326
电子邮箱:sdcyfw@126.com
2014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