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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山东省首批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名单的通知
2016-08-25 字体

关于公布山东省首批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名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4】4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农委)、地税局、工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根据《关于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28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等部门认真评选,确定了我省首批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名单,现予以公布。请各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协调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部门职责及分工。

请各市于2014年2月21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的创建工作方案及成立的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工作联系人的有关信息报省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玮尹逊伟

联系电话:0531-86906088(传真)

电子邮箱:sdcy86906088@163.com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山东省农业厅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妇联

2014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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