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关于开展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09-2013)绩效考评的通知
2016-08-25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

五年规划(2009-2013)绩效考评的通知

 

鲁人社2013340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自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09-2013)”(以下简称“五年规划”)以来,各市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培训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培训模式,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全面真实了解我省“五年规划”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于2013年7月至9月底联合开展“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评范围

2009年至2013年,全省1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五年规划”培训项目实施情况。

二、考评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成立省“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小组,全面负责全省“五年规划”培训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

三、考评方式

绩效考评采取市地自查和省级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小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6个市(不含青岛)进行实地复查。

四、考评依据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35号)。

(二)《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09-2013)>的通知》(鲁劳社〔2009〕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办法>的通知》(鲁劳社办〔2009〕2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9〕3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09〕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27号),《关于加快实施“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0〕38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206号)。

(三)反映提高劳动者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情况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各类职业培训报表、资金往来账目凭证、培训人员信息数据,检查报告、调查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培训人员、资金使用等材料。

五、考评内容

2009年至2013年“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具体包括:

(一)“五年规划”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各市、县落实五年规划的具体措施,包括创新培训政策、培训模式的情况;二是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三是日常培训监督管理情况;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以查看政策文件和相关资料为主。

(二)“五年规划”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各市、县“五年规划”完成实效;二是培训人数及培训质量;三是就业效果,培训后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情况。以查看“劳动99三版”培训信息和相关资料为主。

(三)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情况。一是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情况;二是定点培训机构教学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工作台帐;三是培训人数、就业去向及就业(创业)率情况。四是职业培训补贴资金落实情况。以电话访问、现场核实方式为主,查看培训人员参加培训的视频影像资料,同时对培训人员实行随机电话抽查,抽查的定点培训机构电话访问数量不少于当年培训人数的5%(电话访问人员为近1-2年内的培训人员)。

(四)职业培训补贴投入与使用情况。一是省、市、县培训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二是职业培训补贴拨付情况;三是专款专用情况。以查看“就业政策与资金管理使用系统”、核实有关拨付凭证为主,核查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相关业务台帐、凭证等,审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考评时间

“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7月5日至8月20日为市地自查阶段。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联合对本辖区“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评。

各市自查结束后,向省“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小组提交相关考评材料:1、各市“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绩效考评情况报告;2、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3、培训人员及培训效果等情况;4、省、市、县主要职业培训补贴拨付证明(文件、凭证复印件);5、职业培训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暂由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代存);6、职业培训明细资料(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工种、班次、考核情况、就业情况等,暂由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代存)。各市上报纸质材料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公章证明有效,同时上报电子版。

(二)8月21日至9月20日为省级复查阶段。省“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小组对各市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委托2至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16个市(不含青岛)进行实地复查。复查按不少于30%的市县进行抽查,每县抽查2个以上定点培训机构。

(三)9月21日至9月30日为形成报告阶段。根据市地自查和省级复查结果,形成2009年至2013年“五年规划”培训项目绩效考评总报告,呈报省政府并全省通报。

七、考评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在做好市、县两级绩效考评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五年规划”实施以来在创新培训政策、培训模式、机构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真实地反映“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对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行为,要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

联 系 人:邹昌保   郝龙

联系电话:0531-86900820

电子邮箱:sdjypxk@126.com

 

附件:

 1. 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09-2013)”绩效考评小组名单

  2. 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绩效考评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375

(此件主动公开)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