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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创业大赛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8-25 字体

关于山东省创业大赛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79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举办山东省创业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573号)的要求,山东省创业大赛组委会定于12月19日至20日举办山东省创业大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地点:12月17日12:00前,济南舜德大厦前厅(历下区千佛山南路7号,舜耕国际会展中心以北)

2、决赛时间地点:2012年12月19日至20日,山东省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西路38号)

分4个专场:

创意团队专场:12月19日09:00——12:00

创业项目专场:12月19日14:00——17:00

初创企业专场:12月20日09:00——12:00

成长企业专场:12月20日14:00——17:00

二、参赛人员

经过山东省创业大赛复赛选拔出的创意团队选手10名(也可以是一个团队,团队选手不能超过三名,且每名选手必须有展示内容)、创业项目10名、初创企业10名、成长企业10 名,共计40名决赛选手(团队);各赛区领队一名。

三、参赛内容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密、专业、权威”的原则,通过“风采展示”、“有问必答”、“百秒应变”等环节,按照现场评委得分,评出最具创意团队、最具发展潜质创业企业、最具成长性创业企业、最具投资价值创业项目及一、二、三等奖等16个奖项。

四、决赛流程

1、风采展示:设定A、B两种形式,选手可选择任一一种表现展示项目。内容须包括:项目介绍、创业创意经历、政府社会支持等方面内容,并具有故事性和表现力。

A、①通过播放VCR短片展示项目,主要包括项目特点、创业经历、目前经营状况、参加大赛的希望和愿景等(不超过2分钟);②选手(团队)进行语言表述或者借助舞台和道具进行展示(不超过2分钟)。

B、通过PPT展示项目,要求6页之内,包括形象展现、商业模式、竞争优势、财务情况、创业团队介绍等内容,选手(团队)进行语言表述或借助舞台和道具进行展示(不超过4分钟)。

2、有问必答:评委分别对参赛选手(或团队)进行提问,原则上提问2-3个问题,进一步了解项目并加以点评或给出好的建议(不超过5分钟)。

3、百秒应变:每名选手(或团队)可自由选择所给出的1个问题,并在100秒的时间内回答完毕。

4、评委打分:三个环节后,评委对名选手(团队)打分。

5、投资指向:风投专家或有创业意愿的观众对感兴趣的项目或创意进行提问,投资意向明确的风投专家可与选手(或团队)现场签订投资意向书。

6、公布得分。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市及各有关高校确定一名带队人员,具体负责通知选手参赛及其他相关事宜。

2、请各带队人员及参赛选手准时报到,报到后召开决赛领队选手会,并进行选手资格审查和决赛抽签,确定每场决赛选手上场顺序。

3、参赛选手赛前准备VCR,要求用U盘或光盘播放,以文件形式存储为AVI或MPG格式,按照画面比例16:9的高清模式进行录制,时长不超过2分钟。选手的VCR、PPT务于14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过期不候)。上传技术等系列问题联系人:邢建伟,联系电话:18605313633。

4、为确保决赛播出质量,大赛组委会决定对创业计划书和VCR、PPT进行专项培训。请各参赛选手于12月11-12日到东方大厦六楼会议室进行培训。联系人:焦加,电话:(0531)86900965,15098807753。

5、12月18日进行赛前集中辅导。参加创意团队决赛的选手,必须是项目申报人,不能超过三名,且每名选手必须有展示内容;参加创业项目、初创企业、成长企业决赛的选手须是项目申报人一人参赛。不能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时,男、女选手均需着正装。

6、决赛邀请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山东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全程公证和监督。若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选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为参赛选手及领队提供食宿地点,费用自理,也可自行安排。

请各赛区将带队人员(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手机)于12月12日下午5时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王玉泉  郭路

电  话:(0531)86922497

传  真:(0531)86120089

附件:40强创业团队(项目)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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