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鲁人社办字〔2010〕3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领导同意,省厅定于3月12日在济南市召开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贯彻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总结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通报2009年就业目标任务责任考核情况,通报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全省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交流推广部分市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面临的就业形势和突出问题,安排部署2010年就业工作。
二、 参加会议人员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工作分管局长、就业科(处)长、就业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任参加会议。邀请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南铁路局、山东钢铁集团、兖矿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三、 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3月12日,会期1天。3月11日下午5时前报到。
报到地点:济南市南郊宾馆主楼大厅。
会议地点:山东大厦会议中心一楼国际会议厅。
四、 典型经验发言单位
1、落实就业政策:青岛市
2、创建创业型城市:泰安市
3、实施培训规划:莱芜市
4、有组织化劳务输出:临沂市
5、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岛胶南市
6、大学生创业:济南市槐荫区
7、基层平台建设:潍坊市
8、就业统计:烟台市
9、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济宁市
典型经验发言市级单位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局长发言,县级单位由政府分管就业负责同志发言。
五、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市和受邀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3月10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省厅,典型经验发言单位一并将人员名单报上。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传真):0531-86900915。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