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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数字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6-08-25 字体

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数字就业社区”

建设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4〕11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积极推进“山东省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建设,打造数字就业服务平台,现就加快推进山东省数字就业社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数字就业社区”建设任务

“数字就业社区”依据社区的地理位置、人口数量、区域位置等不同,分为“数字就业示范社区”和“数字就业规范社区”两个类型进行建设。要按照示范先行、典型引路的原则,以“数字就业示范社区”创建为重点,协调推进“数字就业规范社区”建设。省厅确定的“省级数字就业示范社区”创建单位(见附件1)务必2014年底前启动建设,同时各市自行确定并同步启动建设一批“数字就业规范社区”,确保2015年上半年“数字就业示范社区”验收达标,2015年下半年“数字就业规范社区”验收达标,以此带动全省“数字就业社区”建设。

二、分类实施“数字就业社区”建设工作

应依据社区人口数量、地理位置、居民情况、就业服务需求以及居民对服务方式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科学选定“数字就业示范社区”和“数字就业规范社区”,分类搞好建设工作。

(一)“数字就业示范社区”定位

1、社区定位:位置方面,应为城乡中心社区,位于城乡中心或繁华地区;人口方面,社区人口规模较大,聚集度高;环境方面,社区企业单位或商业贸易集中,用工环境、营商环境优;基础方面,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高,服务设施设备先进。

2、功能定位:在就业服务中全面应用数字识别显示、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全面实现就业服务的移动管理、无人值守自助、户外信息发布、无纸化办事、电子地图网格化管理五项功能。

3、成效定位:全面建成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岗位信息库“两库”;数字化服务覆盖全辖区,达到“半小时就业服务圈”的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便捷地通过数字服务手段享受到公共就业服务。

(二)“数字就业规范社区”定位

1、社区定位:位置方面,城乡中心社区以外的社区;人口方面,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环境方面,有一定企业单位或商业贸易网点,用工环境、营商环境良好;基础方面,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达标,服务设施设备健全。

2、功能定位:在就业服务中依据社区实际和就业服务需求,针对性地选择应用数字识别显示、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实现户外信息发布功能,因地制宜地实现就业服务的移动管理服务、无人值守自助服务、无纸化办事服务、电子地图网格化管理服务等功能。

3、成效定位:全面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初步建成岗位信息库;数字化服务覆盖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到“半小时就业服务圈”的要求;有就业服务需求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便捷地通过数字化服务手段享受到相应服务。

三、切实强化“数字就业社区”建设要求

从数据、软件、设施、设备、网络安全、服务六个方面,严格要求推进“数字就业社区”建设,确保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一)数据要求:辖区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和用人单位岗位状况数据清楚翔实,录入“省集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系统”。

(二)软件要求:“省集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系统”在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业务计算机全部安装使用,“省集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系统”能够兼容全部数字化设备。

(三)设施要求:具有数字化服务功能实现的相关设施,如用于户外信息发布屏、自助查询机等的配套设施。

(四)设备要求:配备实现移动管理服务、无人值守自助服务、户外信息发布、无纸化办事服务、电子地图网络化管理服务五项功能的相关数字化设备。自助服务终端应考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综合应用。省厅提出数字就业社区设备参考指标,各地依据此指标,合理选择配备相关设施设备(见附件2)

(五)网络安全要求: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业务计算机、数字化设备等通过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专线接入“省集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系统”,做好基础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业务专网安全稳定运行。

(六)服务要求:基础数据即时更新,信息网络保持通联,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信息发布及时有效。

四、落实使用好“数字就业社区”建设经费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已确定将“数字就业社区”建设列入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在《关于下达2014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鲁财社指〔2014〕69号)中进行了明确,并对各市和省直管县的2014年相关补助资金进行了下拨。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对“数字就业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配套力度,确保建设经费落实使用到位。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市场化运营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五、加强“数字就业社区”建设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数字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基层平台建设和“数字人社”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把“省集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社会保障卡的应用与数字化设备应用结合起来,注重把原有数字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与新数字化设施设备采购结合起来,注重把购买数字化设备与购买数字化服务结合起来,科学经济地推进建设工作。省厅定期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通报,适时对“数字就业示范社区”和“数字就业规范社区”进行验收,达标社区分别命名为“省级数字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数字就业规范社区”,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从就业资金中对达标社区进行奖补。

 

附件:1、“省级数字就业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名单

             2、“数字就业社区设备”参考指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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