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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016-07-11 字体

关于组建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6〕22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博士后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基地)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座谈会和全国博士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推动我省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5号)要求,决定组建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博管委”),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决策并协调解决全省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经研究,省博管委设主任委员1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若干名,由省发改、教育、科技、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韩金峰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委员:崔建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兴民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

于书良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李文勇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

孙庆国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李伯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贺国平省科学院副院长

韩金祥省医学科学院党委书记

逯岩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

郭洪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

韩圣浩山东大学副校长

省博管委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担省博管委的日常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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