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杨清敏等100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
鲁政字〔2016〕2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杨清敏等100 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
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大力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年富力强的中青年专家。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2号),经逐级推荐、选拔,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考察,省政府决定,授予杨清敏等100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表彰的专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抓好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各类优秀人才施展才干、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以受表彰的专家为榜样,立足本职,拼搏创新,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5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