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留学人员
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名单
并明确经费划拨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5】426号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鲁财社〔2013〕2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5〕25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进行了评选,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2015年度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留学人员企业名单公布,并就经费划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规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共确定2015年度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24家(见附件),其中,重点类留学人员企业12家,优秀类留学人员企业12家。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入选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重点类留学人员企业提供一次性资助经费20万元;向优秀类留学人员企业提供一次性资助经费1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资助经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拨付入选企业,请各入选企业收到资助经费后10日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收据。
三、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企业和执行创业项目的留学人员开展科研创新、产品研发、技术转化相关设备购置,以及人才引进、创新团队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出。
四、各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会同入选企业所在园区,以开展创业辅导、组织投融资推介、推荐高层次人才等方式对入选企业给予重点扶持;要认真了解入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创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项目结束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五、入选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学人员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和《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资助经费纳入企业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申报时编制的预算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资助经费在执行期间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附件:2015年度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