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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2-10 字体

鲁人社字〔201573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3号)要求,拟组织推荐一批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中央驻鲁单位可选择中央主管部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种渠道之一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备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站),既可以独立申报,也可以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

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申报数量

济南、青岛推荐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6家,烟台、潍坊、临沂不超过5家,其他设区的市推荐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4家,省直部门、大企业、中央驻鲁单位可推荐1家。存在“空壳站”的,则按比例递减,每存在1家“空壳站”,推荐数量减少1家。

四、申报程序及主要时间安排

(一)210日—315

申请设站单位向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二)316日—331

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大企业、中央驻鲁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根据申报数量确定申请设站单位名单,并将申报材料于33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见附件2)附佐证材料的合订本一式2份。

其中,《报批表》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cm)的“通知公告”栏或“机关子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通知公告”栏)下载,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一律用A4纸填写。

佐证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批复文件,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文件,参与国家“863”、“973”项目、批准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参与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和其他重大科技项目的证明材料,近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取得的主要科技成果,其他重要批件等复印件。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

2.《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1份。

(三)41日—43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推荐申请设站单位名单,反馈各市、各有关单位审核结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推荐的申请设站单位,须于41415登录中博士后(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要求在中博士后网审核、提交申请设站单位的电子材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批准后,下发设站通知。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设站单位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

(二)各市、各单位要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真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工作要突出重点,优先考虑参与国家、省重点科研、开发项目或重点发展行业的单位。

国家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级的需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联 系 人:段永建  李慧

  联系电话:0531869023818606228388926010(传真)

电子邮箱:sdsbsh@163.com

    址:济南市解放路22号燕山大厦725房间

    编:250014

  

附件:1.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2.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3.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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