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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2017-06-21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16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6年度统计年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在确定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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