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
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1〕58号
东营市、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厅有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拓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广度深度,进一步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为事业单位其及工作人员提供更快更优服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5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聚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管出”重点环节,将公开招聘、人员调入、人员调出、岗位变动、解除聘用合同、开除、退休等7项业务,所涉及的工资、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等人社领域后续相关服务事项,整合成“一件事”,实施联动办理,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质效水平。
二、试点工作任务
2021年在省直单位和东营市、菏泽市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全流程试点,实现人社系统内部“一件事”服务联动办理。
(一)优化服务标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办理事项参考清单》(见附件),本着“办事环节能少尽少、申报材料能减尽减、办理时限能短尽短”的原则,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业务表单、办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全省统一的“一件事”服务标准,切实做到办理流程、业务表单和数据标准统一,最大限度精简填报信息和申报材料。
(二)强化信息支撑。着眼实现全省人事管理数据信息的共享和统一,通过汇集需求、规范标准,再造流程、完善平台,数据共享、业务联动,打通“一件事”服务业务链条,实现用人单位线上一次性填报,相关业务联动办理、分类反馈,提高服务效率。
(三)推进业务联动。通过试点,实现人社系统内部人事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办事环节的“一件事”服务。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与医疗保险、公积金、编制部门数据库等业务系统数据库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拓展办理相关业务。
三、进度安排
(一)需求分析。4月底前,有关业务处室对本部门各项业务表单、办理流程、时限、材料等进行梳理,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牵头将业务需求汇集整理成一张总表单。5月底前分期分批征求省属有关部门(单位)和东营市、菏泽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分期分批确定业务表单、办理流程,形成统一标准。
(二)软件开发。根据分批梳理完成的业务需求及办理流程,由社保卡处商东软公司于7月底前对省人事管理系统相关业务模块进行整体设计和开发完善,实现用人单位由系统平台一次性提报业务,相关业务并联办理,各平台分类反馈下载、多方共享,并同步完善业务办理反馈提醒等功能。
(三)测试推广。8月初进行新功能试运行,分阶段完成联调联试。根据试运行情况扩充功能、改善性能、完善系统,确保信息系统持续、稳定、高效运行。9月底前在使用省人事管理系统的地区全面推开。12月底前进行总结评估,并进一步调整优化系统功能和使用体验。
四、组织保障
省厅组建“一件事”服务工作专班,组长由周春艳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风办)、社保中心综合处、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处、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服务处、专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上述处室以及东软公司有关同志组成。专班日常工作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牵头组织,定期召集各成员处室,共同研究“一件事”服务试点的总体推进工作,负责梳理公开招聘、人员调配、岗位变动等业务表单和规范办理流程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统筹协调“一件事”服务与“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衔接推进;规划财务处负责省人事管理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立项后的经费保障工作;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社保中心综合处、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处、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服务处、专家中心负责梳理业务表单和办理流程;东软公司负责升级完善省人事管理系统,优化软件操作流程和使用体验,做好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协同做好电子签章嵌入系统等工作;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服务处同时负责做好软件开发的业务指导工作。
专班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东营市、菏泽市人社局要将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在推进“一件事”服务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准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信息反馈、风险防范、业务监测、安全保密等责任机制,确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一链”办理、安全运行。
附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事项参考清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文件下载:1、鲁人社字〔2021〕58号.doc
2、鲁人社字〔2021〕5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