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关于表彰第八批山东省
优秀乡镇农机技术人员的通报
鲁人社字〔2013〕59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机局(办):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广大乡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在促进农机化发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大批优秀农机技术人员。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乡镇农机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东省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奖励办法》(鲁人社办发〔2012〕114号)和《关于做好第八批山东省优秀乡镇农机技术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18号)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决定,授予张乐福等120名同志“第八批山东省优秀乡镇农机技术人员”称号。第八批省级优秀乡镇农机技术人员管理期自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每人每年发放奖金36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全省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学先进,创一流,为巩固基层农机队伍,振兴农机化事业,发展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第八批山东省优秀乡镇农机技术人员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