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3〕29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林业局:
为鼓励广大优秀林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当地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林业队伍,根据《山东省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奖励办法》(鲁人社办发〔2012〕11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决定开展第八届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分配
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以及县以下国有林场、苗圃,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届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共评选150名,并按照1:1.5的比例下达推荐人选名额220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模范执行党在农村农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为“科技兴林”提供技术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作连续满3年、中专毕业生工作连续满5年,并被聘任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三)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进,近3年内获得过市(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2.在乡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对周边地区或系统内的新技术推广起较大促进作用。
3.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钻研业务,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组成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负责评审表彰的具体工作。
(一)推荐。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的人选由所在单位按照条件民主择优推荐,并按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业局要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对所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向省评审委员会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面向林业技术推广第一线。各市推荐的人选中,担任站长、场长、主任等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不直接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审。省评审委员会对各市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
(三)公示。经省评审委员会评选通过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联合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
四、奖励方式和管理办法
被评选为“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联合表彰奖励,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列入省财政预算,由省林业厅在管理期限内按年度发放,每人每年3600元。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第八届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期限为3年(2013—2015年)。在此期限内,由各县(市、区)负责进行动态管理及年度考核,每年年末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填写《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4),经市林业局审核后于次年2月份报省林业厅备案。在管理期限内离开乡镇或基层单位的,自离开的下一年度起停发奖金;受警告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停发奖金。由于离开乡镇或基层单位及其他原因需停发奖金时,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向省林业厅备案。
五、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上报材料要求
1.《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1份;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1000字左右);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成果等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封面、目录、文章第一页的复印件各1份,装订成册,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盖章确认。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上报(表格可在省林业厅网站下载,请勿改变原表版式),所报材料评审结束之后不再退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部门要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杜绝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报送时间和联系人
请各市于8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
联 系 人:马 晋 电话:0531-88562503
电子邮箱:zlcmajin@163.com 邮编:250014
通迅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
附件:1.
山东省第八届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
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推荐汇总表
3.
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审批表
4.
山东省优秀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林业厅
2013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