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六届“山东省模范(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通报
鲁人社办〔2010〕15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教育局(教体局)、少工委:
为表彰和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竭诚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大力加强基层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少先队事业蓬勃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山东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授予杨丽华等20名少先队辅导员第六届“山东省模范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万芳等80名少先队辅导员第六届“山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
这次表彰的模范(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是全省广大少先队辅导员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他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勤奋工作,积极进取,认真研究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健康成长需要,努力掌握现代教育观念和规律,体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希望受到表彰的少先队辅导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全省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爱岗敬业、认真钻研、无私奉献,继承和发扬少先队光荣传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少先队工作规律,更好地服务全省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贺信精神,牢牢把握少先队的组织属性,履行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不断推进少先队事业的新发展,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贡献。
附件:1.
第六届“山东省模范少先队辅导员”名单 2.
第六届“山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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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少工委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