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第二批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6〕19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创业创新,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3〕4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应部分单位要求,经研究,确定印发2016年第二批省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是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突出其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实施到位
列入计划的选题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一)研修组织到位。各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确定实施方案,按照计划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组织实施,确保研修项目有序进行并按计划完成。省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不少于4天,学员50人左右。所有研修项目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组织实施完毕。
(二)师资配备到位。各有关单位要按需施教,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行业内高水平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研修,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三)学员选派到位。各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高级研修。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高级研修项目培训证书或有效的培训证明。学习情况及相应学时要及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经费保障到位。2016年第二批省高级研修项目所需经费由各主管部门或承办单位自筹,严格执行财务有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省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省招收学员,有关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1个月将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收学员通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研修班结束后1个月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总结及执行情况验收表、绩效考核表(附件1、附件2)。
(二)严格按项目计划内容组织研修,不得随意变更研修内容。
(三)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优质课程、课件共享,切实发挥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赵立祥、鄢鸣
联系电话:0531—86062283、86912801(传真)
电子邮箱:shandongokzjc@163.com
附件: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执行情况验收表
2.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绩效考核表
3.鲁人社字【2016】199号
4.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第二批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