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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海洋大学应用经济学等16个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
2015-09-25 字体

鲁人社字〔2014〕536号


关于公布中国海洋大学应用经济学等16个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队伍,加快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学科建设,根据《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经我省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我省新设中国海洋大学应用经济学等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要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 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5号)精神,把博士后工作纳入本部门人才工作的大局,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强对本部门所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管理和监督,主动举办博士后工作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博士后流动站提供政策服务、业务指导;要加大对博士后政策落实、制度建设和工作条件配备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博士后工作评估,努力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和设站效益;要督促新设站单位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各项准备,帮助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引进、遴选、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二、各设站单位要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和《关于批准新设辽宁大学哲学等29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6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着手研究制定博士后工作规划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就挂牌、招收博士后进站等具体工作制定时间表,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并严格抓好规划和方案的落实。建立领导机构,落实管理队伍,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规范化。
  (二)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工作。按照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对申请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认真遴选,争取年内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工作,发挥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集聚人才、培养人才和提高科研能力方面的作用。
  (三)注重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各设站单位要把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作为博士后工作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考核、激励、营造环境等手段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要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形成规模和团队优势,使博士后研究人员逐步成为师资队伍和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成为科研团队的重要力量。
  (四)加强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联合。注重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指导和帮助,引导更多优秀博士在产学研结合中创新创业。
  (五)加强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尤其是新设站单位)要尽快建立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博士后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
  三、加大博士后工作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各设站单位要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全身心地投入科研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培养、吸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载体。各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积极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为推动我省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段永建  李慧 
  电  话:0531-86062283
  传  真:0531-88926010
  E-mail:  shandongokzjc@163.com

  附件:山东省2014年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山东省2014年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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