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金融改革与地方金融管理
高级研修班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11号)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20日―25日在济南举办“金融改革与地方金融管理”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研修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办领导,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领导,金融监管机构领导,各大型金融机构、大型集团公司高级金融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山东省各市金融领域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共70人。(名额报满为止)
二、研修内容
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与趋势分析;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专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专题;我国金融业监管的新理念与新挑战;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制度建设;地方金融改革案例分析:山东“金改22条”的实践;地方金融监管、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实地考察齐鲁股权交易中心。
三、研修方式
采取专家授课、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注重研修质量与效果。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月20―25日,9月20日全天报到。
(二)研修及报到地点:石岛山庄(济南市舜耕路40号,0531-81959666)。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1―2名参加人员,并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于9月8日前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山东财经大学,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七、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参加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报到时请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本次高研班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食宿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杨丰国、冯林
联系电话:0531―82911084,15853143305
传 真:0531―82911641
电子邮箱:dfjryxb@163.com
附件:金融改革与地方金融管理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 年 8 月 27 日
关于举办金融改革与地方金融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