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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3年水平评价结果的通知
2015-10-13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办发201397

 

关于公布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3年水平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53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山东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379日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评价名单中,宗素平等1736人通过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水平评价,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评价程序,现予以公布。

    按照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启用新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评价证书(式样见附件2),自2013年起,原证书式样不再使用。

 

附件:1.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3年水平评价通过人员名单(共1736人)

      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评价证书式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10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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