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分析博士后培养情况和推荐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为调查了解和研究分析我省各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情况,更好地总结博士后工作经验,推动我省博士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博士后培养情况和研究成果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分析工作安排
(一)调查对象
我省范围内设立的,非军队系统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及在上述博士后站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在站和出站人员)。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是博士后站基本情况,设站以来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研究成果获奖、转化及取得的效益等。具体详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附件3)、《各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附件4)。
(三)时间范围
所有统计内容的起止时间均为:设站以来至2013年8月31日。
二、推荐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工作安排
各市、各设站单位要在对各博士后站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推荐工作。要组织博士后站认真梳理、分析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或出站后取得的相关延续成果,优中选优,并听取同行专家(不少于3位)意见,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推荐上来。
(一)推荐条件
凡在我省博士后站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在站的和已出站的),主持研究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研究取得的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为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
1.属于自主创新成果且发展潜力巨大的;
2.在本行业领域或本学科实现重要突破的;
3.已经实现成果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2008年已编入《山东省博士后研究成果选编》的成果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推荐名额详见《各市、各单位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6)。
三、组织领导
(一)工作分工
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市属及以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推荐和博士后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统计;省直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推荐和博士后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统计。
(二)报送材料
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设站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各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推荐表》(附件5,须填写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拟定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具体要求
这次调查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调查统计数据真实可靠,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调查推荐工作。本次调查统计和成果推荐情况将作为我省博士后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 系 人:段永建 郑启磊
联系电话:0531-86902381(传真)
电子邮件:sdsbsh@163.com
地 址:济南市解放路22号燕山大厦725房间
邮 编:250011
附件:1.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2.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3.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4.
各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5.
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推荐表
6.
各市、各单位博士后优秀研究成果推荐名额分配表
2013年9月16日